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发布:县编办办公室
来源:县编办
时间:2017-08-23 10: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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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科(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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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十九条 |
申请条件 |
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 |
办理材料 |
(一)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二)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明细表; (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七)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八)工会组织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职)位涉及人员联名签署的意见; (九)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部分岗(职)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决议。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保障监察局 |
办结时限 |
无法定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72-6208913 |
办理流程 |
见办理流程图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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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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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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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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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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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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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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