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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发布:人防办 来源:人防办 时间:2016-12-02 17:24:3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人防办 责任科(股)室 人防办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3、豫防办〔2009〕100号文件; 4、安政〔2010〕14号文件; 5、安政办〔2009〕138号文件; 6、安政办〔2010〕108号文件。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 ; 2、建筑单位组织代码证、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立项文件; 4、土地证 ; 5、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 6、地质勘探报告; 7、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8、施工图纸 ; 9、承诺书。
办理地点 汤阴县企业中心人防办窗口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报市人防审批需7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并联审批项目)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629827
办理流程 1.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审批委员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房产企业人防审核表.doc

一般企业人防审核表.doc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