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批
发布:人防办
来源:人防办
时间:2017-08-23 1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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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批 |
行政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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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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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人防办 |
责任科(股)室 |
人防办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3、豫防办〔2009〕100号文件; 4、安政〔2010〕14号文件; 5、安政办〔2009〕138号文件; 6、安政办〔2010〕108号文件。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建设单位申请 ; 2、建筑单位组织代码证、法人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立项文件; 4、土地证 ; 5、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 6、地质勘探报告 ; 7、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8、施工图纸 ; 9、承诺书。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人防办窗口 |
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报市人防审批需7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并联审批项目)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372-3629827 |
办理流程 |
1.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企业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审批委员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1、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的县(市)(含重点乡镇)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500元/㎡缴纳。 2、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的县(市)(含重点乡镇)按地面总建筑面积3%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000元/㎡缴纳。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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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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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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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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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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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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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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