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审计审核、竣工验收
发布:气象局
来源:气象局
时间:2016-12-02 17: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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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防雷装置审计审核、竣工验收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气象局 |
责任科(股)室 |
气象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2、《河南省气象条例》(2001年3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气象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3、《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81号)第七条、第九条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一)设计审核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到安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www.ayqxfw.com)下载;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到安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www.ayqxfw.com)下载; 3、总规划平面图; 4、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5、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6、需要进行雷电灾害评估的项目,提交雷电灾害评估报告。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防雷装置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气象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3629829 |
办理流程 |
1.受理:企业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受理申请材料,告知相关权利;责任人:申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企业服务中心气象窗口作出审核决定;责任人:审批局长;4.送达:企业服务中心气象窗口 出具审核意见书,告知申请人领取。;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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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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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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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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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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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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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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