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申报审批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2-02 1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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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孤儿申报审批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民政局 |
责任科(股)室 |
民政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民文〔2011〕14号)第四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包括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病故证明; 2、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 3、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孤儿监护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数码照片,病残儿童还需同时提供病残医疗证明复印件各3份。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审核上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225270 |
办理流程 |
1.受理: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与申请人协商其他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初审申报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依法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当事人;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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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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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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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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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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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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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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