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版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社会团体变更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2-02 17:13:1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民政局 责任科(股)室 民政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5、变更名称的提供修改后的章程草案; 6、住所变更的需提供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 7、法人变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注册资金变更的需提供验资报告; 9、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提供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10、《登记证书》正副本; 11、修改章程的需提供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25270
办理流程 1.受理:初审申报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接到申请;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审批服务股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社会团体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