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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2-02 17:13:1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收养登记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民政局 责任科(股)室 民政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或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4、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 6、拾捡弃婴时二人以上的见证人证明;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25270
办理流程 1.受理:接受申报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审查申报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审批服务股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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