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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2-02 17:13:1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成立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民政局 责任科(股)室 民政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第六条 第二十七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草案。 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 筹备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成立登记: 1、由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3、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4、通过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25270
办理流程 1.受理:初审申报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接受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上报;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审批服务股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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