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身份认定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2-02 17: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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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烈士子女身份认定 |
行政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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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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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民政局 |
责任科(股)室 |
民政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第三条 2、《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第二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证明书》; 4、《个人申请》; 5、《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信息采集表》; 6、《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登记审核表》; 7、烈士子女出生地出具的与烈士关系的证明信(村委会盖章、乡派出所盖章); 8、申请人蓝底一寸二寸照片各6张。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225270 |
办理流程 |
1.受理: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与申请人协商其他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初审申报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依法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当事人;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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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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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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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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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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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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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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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身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