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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教体局 来源:教体局 时间:2016-12-06 11:21:5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教体局 责任科(股)室 教体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 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4、《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式两份); 4、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教体局窗口
办结时限 即时(资格证书由省厅下发到县局之日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08979
办理流程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并公示。;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