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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发布:环保局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6-12-02 17:28:0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环保局 责任科(股)室 环保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豫环文〔2012〕 143号); 5、关于印发《安阳市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安环文〔2011〕 66号)。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2、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3、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实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办理地点 汤阴县企业中心环保局窗口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629820 18537298320
办理流程 1.受理:审办股-环境影响评价股审查申报的相关资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申请表等);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验收组同意、主管股室同意、主管领导批示;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环保局审批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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