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发布:环保局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6-12-02 17: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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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环保局 |
责任科(股)室 |
环保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豫环文〔2012〕 143号); 5、关于印发《安阳市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安环文〔2011〕 66号)。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2、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3、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实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环保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3629820 18537298320 |
办理流程 |
1.受理:审办股-环境影响评价股审查申报的相关资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申请表等);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验收组同意、主管股室同意、主管领导批示;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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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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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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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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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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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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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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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审批资料.doc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