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排污许可证审批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环保局 |
责任科(股)室 |
环保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 4、《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豫环文〔2015〕124号) 1、申领排污许可证: (1)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及企业填制的《排污许可证审批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复印一份环评报批版)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 (4)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原件; (5)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由汤阴县环境监察大队验收); (6)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 (7)企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环保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初次发证7个工作日;换证、变更3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3629820 18537298320 |
办理流程 |
1.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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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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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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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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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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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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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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