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环保局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6-12-02 17: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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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环保局 |
责任科(股)室 |
环保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复印件; 4、环保设施达标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复印件; 5、包装工具、贮存设施(包括中转、临时包装贮存设施)安全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6、土地性质证明复印件;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提交填埋场所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7、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复印件; 8、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9、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学历和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环保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12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3629820 18537298320 |
办理流程 |
1.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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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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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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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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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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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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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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