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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环保局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6-12-02 17:28:0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环保局 责任科(股)室 环保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复印件; 4、环保设施达标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复印件; 5、包装工具、贮存设施(包括中转、临时包装贮存设施)安全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6、土地性质证明复印件;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提交填埋场所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7、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复印件; 8、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9、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学历和
办理地点 汤阴县企业中心环保局窗口
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629820 18537298320
办理流程 1.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