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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

发布:环保局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6-12-02 17:28:0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环保局 责任科(股)室 环保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起实施)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一条; 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九条;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6、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公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发改委备案文件; 2、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的证明;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4、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表; 5、项目申请书。
办理地点 汤阴县企业中心环保局窗口
办结时限 (1)报告书承诺30个工作日,(2)报告表:承诺8个工作日,(3)备案表:当日办结;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629820 18537298320
办理流程 1.受理: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