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发布:国土局
来源:国土局
时间:2016-12-02 16: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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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行政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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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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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国土局 |
责任科(股)室 |
国土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请示文件(申请单位提供); 3、建设项目的依据或相关批准文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新型建筑材料项目还需提供墙改办意见;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类和备案项目事提供项目申请报告); 5、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平面图(申请单位提供); 6、缴纳耕地开垦费的资金承诺书或补充耕地协议 7、涉及征收的,还需提供征地补偿费用说明 8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国土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208973 |
办理流程 |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依法作出审查意见送达审批服务科,告知项目单位领取。;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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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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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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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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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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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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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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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