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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

发布: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6-10-14 17:01:4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汤阴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科(股)室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个人或企业均可办理
办理材料 (一)用地合同及费用缴付凭证; (二)用地申请报告; (三)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四)原土地证书; (五)地上附属物证明; (六)属于集体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需按“4 2”工作法提供有关资料。
办理地点 国土局交易中心
办结时限 16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208973
办理流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申请----填写转让合同----国土局审批
收费标准和依据 依据《关于规范全省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凡涉及企业“三改”发生的地产交易行为的,按《关于整顿与规范企业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收费行为的通知》(豫体改办字[2001]22号)的规定执行;凡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均减半收取;凡属房改购买的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用地及首次上市交易的,免收服务费;凡属一次性交易土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部分减半收取;凡属地产交易涉及的各类表格、证照、档案袋等均不得另行再收取费用。
监督投诉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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