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审核
发布:国土局
来源:国土局
时间:2016-12-02 16: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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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建设用地审核 |
行政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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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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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国土局 |
责任科(股)室 |
国土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七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县政府请示文件、审查意见; 2、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3、划拨项目需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初步设计的批复; 4、征地听证、告知、确认、听证说明等有关材料和信访评估报告; 5、补充耕地验收文件等相关材料; 6、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承诺函; 7、建设拟征收土地权属汇总表; 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9、拟占用土地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0、城市拟次提供县城区建设规模与布局控制图,乡镇批次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1、补充耕地信息单; 1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国土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无(上级批准完成)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3629825 |
办理流程 |
1.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实事求是,证据完整、确凿。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人;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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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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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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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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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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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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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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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