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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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http://www.ha-n-tax.gov.cn/003/,网上办税栏目 |
实施单位 | 汤阴县国税局 | 责任科(股)室 | 政策法规科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 | ||
申请条件 | (一)申请人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二)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具备或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不具备或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或提交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批准。 | ||
办理材料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详细说明申请延期原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经办人身份证件 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资产负债表》、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应报送因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 | ||
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12366 |
办理流程 | 1.网上申请,并提交电子材料-网上预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接收-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必要时实地核查。决定并制作决定文书-送达决定文书 2.申请人现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窗口接收(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不属于本机关职权受理范围不予受理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资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窗口接收)- 受理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必要时实地核查。决定并制作决定文书-送达决定文书 |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
监督投诉 |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622528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 ||
并联审批 | 需现场勘查 | ||
最终结果文件 | 最终决定机关 | ||
常见问题 | |||
相关法规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