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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证

发布:公安局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6-12-02 17:12:2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证 行政职权类别
服务对象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公安局 责任科(股)室 治安管理大队
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2、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3、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合法用途说明,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422227
办理流程 1.受理:接到申请;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接收申报人申请材料、并初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责任人:治安管理大队;3.决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人;责任人:治安管理大队.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