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备案
发布:公安局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6-12-02 16: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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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印章备案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公安局 |
责任科(股)室 |
公安局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 2、河南省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印章管理和推广使用新型防伪代码印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1 、行政公章、财务章须人事部门(编办)出具的正式文件、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刻制事业单位公章应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编委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印章则由本单位出具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级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工会印章凭上级组织批准刻制手续、本单位出具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村民委员会行政公章、财务章 1、由乡级人民政府出具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校行政公章、财务章 1、凭教育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力量办学需凭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教育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印章则由本单位出具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业主委员会行政公章、财务章 1、凭登记机关(民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印章则由本单位出具介绍信。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企业中心公安局窗口 |
办结时限 |
当场受理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422123 |
办理流程 |
1.受理:接到申请;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受理申请材料,告知相关权利;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研究决定;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人;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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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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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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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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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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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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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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