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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设立

发布:公安局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6-12-02 17:12:2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设立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公安局 责任科(股)室 公安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意见书、网吧地理位置图、网吧拓扑结构图、网吧内部网络 IP对照表、网吧室内平面布置图、网吧业主、计算机安全员身份证扫描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422227
办理流程 1.受理:接受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予以上报;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制作送达文书,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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