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已归档】县权限内鼓励类、允许类3亿美元以下(包括增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
发布:县编办办公室
来源:县编办
时间:2016-10-14 14: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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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县权限内鼓励类、允许类3亿美元以下(包括增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 |
行政职权类别 |
其他类别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科(股)室 |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设定依据 |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 (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2号); (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55号); (六)《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 |
申请条件 |
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
办理材料 |
以下材料1式2份。 (一)项目申请报告、请示文及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六)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七)规划部门审批意见;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文件(如技术入股的需有评估报告等); (九)节能评估文件。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发改委窗口 |
办结时限 |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6213512 |
办理流程 |
见办理流程图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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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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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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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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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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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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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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