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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已归档】县权限内鼓励类、允许类3亿美元以下(包括增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

发布:县编办办公室 来源:县编办 时间:2016-10-14 14:53:1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县权限内鼓励类、允许类3亿美元以下(包括增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 行政职权类别 其他类别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科(股)室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 (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2号); (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55号); (六)《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
申请条件 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办理材料 以下材料1式2份。 (一)项目申请报告、请示文及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六)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七)规划部门审批意见;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文件(如技术入股的需有评估报告等); (九)节能评估文件。
办理地点 汤阴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发改委窗口
办结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6213512
办理流程 见办理流程图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表格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doc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