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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办理

发布:县财政局办公室 来源:县财政局 时间:2017-08-23 10:55:4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会计证办理 行政职权类别 其他类别
服务对象 公民个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安阳市财政局 责任科(股)室 市财政局会计科
设定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材料 毕业证书、身份证
办理地点 安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办结时限 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上班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72-5109069
办理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考试
收费标准和依据 会计证报名考务费,按省统一标准每科40元
监督投诉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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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