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办理
发布:县财政局办公室
来源:县财政局
时间:2017-08-23 1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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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会计证办理 |
行政职权类别 |
其他类别 |
服务对象 |
公民个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安阳市财政局 |
责任科(股)室 |
市财政局会计科 |
设定依据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办理材料 |
毕业证书、身份证 |
办理地点 |
安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
办结时限 |
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72-5109069 |
办理流程 |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考试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会计证报名考务费,按省统一标准每科40元 |
监督投诉 |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
并联审批 |
否 |
需现场勘查 |
否 |
最终结果文件 |
无 |
最终决定机关 |
无 |
常见问题 |
无 |
相关法规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