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发布:畜牧兽医总站
来源:畜牧兽医总站
时间:2016-12-02 17: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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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内容 |
设定依据 |
申报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相关表格 |
流程图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事项名称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职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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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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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畜牧兽医总站 |
责任科(股)室 |
畜牧兽医总站审批服务股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2、《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河南省畜牧业条例》第二十二条; 4、《河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
申请条件 |
无特殊要求 |
办理材料 |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报告(包括种畜禽场的基础条件、技术力量、群体规模、种畜禽生产和技术资料等); 3、种畜禽生产、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4、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畜牧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资格证明; 6、种畜禽品种来源证明及供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部分系谱复印件、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引种发票; 7、场区平面图。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便民中心综合窗口 |
办结时限 |
18个工作日 |
上班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
联系电话 |
0372-6210092 |
办理流程 |
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验收:审办股-环境影响评价股审查申报的相关资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申请表等);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作出决定,核发家畜人工授精(配种)、禽蛋孵化场、商品代仔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办结。;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来人领取的,领取人签名;信息公开。;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0372-6212345 |
并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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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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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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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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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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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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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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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