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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无仓储)首次申请

发布:安监局 来源:安监局 时间:2016-12-02 17:23:5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无仓储)首次申请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安监局 责任科(股)室 安监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九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规定的证明; 2、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办理地点 汤阴县企业中心安监局窗口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3629826
办理流程 受理: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实事求是,证据完整、确凿。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责任科室:安监局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表.doc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doc


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无仓储)首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