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汤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一、文件制作依据
1、《噪声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
2、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要求:现行区划超过 5年的市县,应按相关要求评估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2022年9月底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
二、主要内容
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本次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汤阴县城乡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汤阴县城城市建设区),用地控制范围50.5km2。范围是东至机场快速路、西至铁东路,北至羑河,南至物流大道围合的区域内。
2、区划时限
本次功能区划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本次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定0类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31.96km2,占区域面积的63.28%,共5个片区,分别是:安汤居住片区、汤北居住片区、城东居住片区、城南居住片区、临近边界一类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2.74km2,占区域面积的5.43%;共一个片区:老城混合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9.79km2,占区域面积的19.39%;共4个片区,分别是:食品工业区、食品和仓储混合区、医药和食品工业区、精品钢及深加工业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6.01km2,占区域面积的11.90%。包括京广铁路客运专线、瓦日铁路及铁路两侧区域,城市主干道等,4a类区域中共有39条道路,4b类区域的是京广铁路客运专线(羑河-物流大道)、瓦日铁路(云村-汤江路)。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解读人:韩峰
联系方式:0372-621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