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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加强“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2023-06-01

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加强“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加强“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范围内“厂中厂、园中园”企业的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租赁场所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属地划分、租赁要求、监管责任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该部分对实施方案的工作精神和主要目标进行了阐述。

(二)适用范围。该部分明确了本方案具体实施的范畴,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具备房屋(土地)产权、并将厂房(土地)出租给第三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方),以及厂区(园区)内场地经租赁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承租方)。

(三)属地划分。该部分按照属地原则,规定将所有经租赁厂区(园区)内场地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承租方)一并纳入具备房屋产权单位或个人(出租方)的归属地管理。

(四)租赁要求。该部分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均提出要求,实施租赁行为前需要进行报备,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必须强化应急演练、必须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同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五)监管责任。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对“厂中厂、园中园”企业进行排查,严厉打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厂区(园区)企业。

三、实施时间

2023年5月22日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张守泉

联系电话:0372-6203690

发布:许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