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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经营选址及环保义务的提醒
发布:汤阴县融媒体中心来源:汤阴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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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餐饮服务项目创业者、经营主体: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须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落实餐饮服务业选址禁止性规定事前提示,将合规关口前移,切实防范因选址不当造成的投资损失与邻里环境纠纷。为此,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餐饮选址合规事宜,作出如下重要提示:

一、法律红线明确,三类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油烟类餐饮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规定,禁止在以下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居民住宅楼;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重点解读

适用业态:炒菜、煎炸、火锅、烧烤、卤味加工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

豁免情形:仅从事奶茶、鲜果切、凉拌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无油烟简餐等不产生油烟废气的经营业态,不受上述选址限制。

特别提醒:自行加装油烟净化器、增设排烟管道,不能突破选址禁令。凡选址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办涉油烟餐饮项目。

二、登记注册温馨提示

选址前置核查,避免投资“踩坑”。不少创业者因租下商铺并投入装修后,才发现场所不符合餐饮选址要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避免类似情况,现提醒如下:

(一)租铺前先行核实房屋性质。提前确认房屋规划用途,区分纯居民住宅楼与商住综合楼;如属后者,须核实是否配套专用餐饮烟道,以及商铺楼层是否与居住层直接相邻。切勿仅凭房东口头承诺即签订租赁合同。

(二)办照前主动咨询登记窗口。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窗口将依法履行事前告知义务,主动提示餐饮选址法定禁止条件。申请人可提前到环保、住建和城管部门咨询场所合规性。

(三)证照办理一体化合规考量。经营涉油烟餐饮项目,除营业执照外,还需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同步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规范排烟等环保要求,确保选址合法、设施合规。

三、法律责任告知

违规经营将面临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在禁止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合规选址建议

计划经营煎炒、烧烤等产生油烟餐饮项目的,建议优先选择:

●纯商业街区商铺;

●配套独立专用烟道的商业用房;

●不与住宅楼层相邻的经营性场所。

请广大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依法选址、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做好登记注册事前提示服务,并积极协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助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