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新建110kV交电站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
电话:0372-6203558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7月22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新建110kV交电站项目工程 |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工兴大道东10号 | 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10kV变电站,本次建设主变规模为1×20MVA,电压等级110/10kV。向东出线1回,接入220kV鼎盛变电站110kV母线;10kV采用电缆向南出线4回,远期出线12回。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变电站用地范围内,减少植被破坏。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和土建施工避开雨季,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的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防护。 (3)站外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对站内道路进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 (4)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5)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地表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变电站围墙外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6)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2.大气环境: (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保持对干燥作业面进行洒水处理,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粉质材料需采取遮盖措施。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5)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指挥,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 3.水环境: (1)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土建作业。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3)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清掏肥田。 4.声环境: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挡或围墙等遮挡措施,可尽可能地减少项目建设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变电站施工噪声源主要在基础施工,施工周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本项目采用的施工设备噪声不高于《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公告2024年第40号)中的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在采取以上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5.固体废物: (1)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严禁在施工场地随意丢弃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3)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 1.电磁环境: (1)将变电站内新建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此措施能够经济有效地减少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变电站内新建电气设备的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 (3)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70dB(A)以内。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固体废物: (1)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2)变电站铅蓄电池更换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间(11.16m²),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25m³),事故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暂存间基础、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处理,配套存储容器须符合防渗、防扩散、耐腐蚀等要求,容器表面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4.环境风险: (1)要求运维、检修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 (2)变电工程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油池无法收集的少量废变压器油通过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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