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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关于《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保健用品6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张小伟来源:生态环境局时间: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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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保健用品6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保健用品60万件项目

汤环管字[2026]17号

2026.7.1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6210603(环评股)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汤环管字[2026]17号

关于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保健用品6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0523MAEK87YR06)委托河南成乾科技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祁晨药业有限公司年产保健用品6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事项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汤阴县伏道镇阳光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保健用品60万件项目,主要包括年产30万瓶保健喷剂和30万片驱寒扶阳外敷散。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和生活污水。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汇入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驱寒扶阳外敷散投料、混合、分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驱寒扶阳外敷散涂布、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投料、混合、分装工序须设置密闭设备间,采取“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涂布、封口工序须采取“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

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颗粒物、涉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颗粒物同时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须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浸泡后的废艾草、废多介质过滤器、废反渗透膜、除尘灰和废滤袋。生活垃圾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浸泡后的废艾草、废多介质过滤器、废反渗透膜、除尘灰和废滤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胶桶及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盛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本项目新增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167t/a、非甲烷总烃0.0169t/a,总量替代指标使用安阳正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颗粒物减排削减量;废水出厂界排放量为:COD0.0126t/a,TP0.0001t/a,废水出污水处理厂排放量为COD0.0038t/a,TP0.000038t/a,总量替代指标使用安阳市华洋针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减排削减量。

(四)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污染防治政策和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五)其他事项按“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