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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蒋鹏云来源:商务局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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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阳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根据河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5]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增强服务功能,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为目标,聚焦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县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择优遴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给予支持。

二、支持原则与方式

(一)支持原则:本次资金使用严格遵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早备案,早验收,早使用"的原则。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进度快的优质项目,对征集项目择优进行奖补。

(二)支持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按规定程序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项目实际投入额低于1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安阳市相关县(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用良好。项目实施地须在安阳市所属县(市)域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属于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

2、项目应具备明确的建设内容,合理的投资预算,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明确的绩效目标。

3、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4、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与资金使用单位一致,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5、近3年来没有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多头申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须为202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或在建的项目,在建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暂定)前完工运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好项目征集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征集项目,确保项目真实可靠,符合方向,具备实施条件。

(三)压实责任,加快进度。要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善各项手续。对获得支持的项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

(四)按时报送,规范材料。申报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书面材料报送至汤阴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

联系人及电话:蒋鹏云0372-6209162

附件:汤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2026年1月15日

汤阴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