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为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旅游合同、租车手续、强制消费与不合理低价游为重点,对全县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及导游进行多频次、全方位检查,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说明。
监督电话:0372-621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