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持有汤阴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二)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三)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6.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和授权书;
2.特困人员审核确认表;
3.申请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4.申请特困救助供养入户调查表;
5.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6.户口本、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时限
特困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到各镇人民政府,自受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完成(包含各镇调查、审核及公示时间)。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
五、线下办理方式
1.办理地址:各镇便民服务大厅
2.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3.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372-6225255
乡 镇 | 办公电话 |
城关镇便民中心 | 6203325 |
韩庄镇便民中心 | 6309609 |
白营镇便民中心 | 6480859 |
古贤镇便民中心 | 6311108 |
菜园镇便民中心 | 6351070 |
任固镇便民中心 | 6331007 |
五陵镇便民中心 | 6431166 |
瓦岗镇便民中心 | 6450606 |
伏道镇便民中心 | 6412021 |
宜沟镇办公室 | 6371201 |
六、线上办理方式
可微信登录“河南救助通”小程序,注册申请,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七、政策依据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民〔202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