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老家河南”微视频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县委宣传部  来源:县委宣传部  时间:2017-12-11 18:29:05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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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老家河南”微视频工程,在讲述河南故事、传播河南声音、展示河南形象的过程中,深入挖掘、集中反映汤阴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风土人情、人物故事、发展变化等代表元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突出本地特色、突出文化元素、突出百姓视角,推出一批内涵丰富、品质优秀、个性鲜明的微视频作品,为打造“智慧文化都、生态幸福城”,建设自信自豪幸福汤阴营造良好环境。

二、征集内容

以“展示好形象、讲述好故事”为主题,运用广告的思维架构、电影的艺术手法、新锐时尚的视觉风格,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原创微视频作品,深入挖掘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与变化,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有特色的民间传统、民间艺术,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特色美食、地方特产等一切可以正面展示汤阴形象、体现汤阴风采的特色元素。

三、运作程序

(一)创意征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微视频创意文案,文案要有明确的表达对象,内容详实,健康向上,有具体的情节;有相对完整的拍摄大纲,明确的制作周期计划;具有原创性,创作主体拥有创意文案和最终成片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优秀创意向省市宣传部推荐,参加省市评奖。

(二)拍摄制作。作品应当注重结合新媒体传播的受众、渠道等特点,适应广大观众特别是网民的观影习惯和需求,用“小镜头”展现“大视野”,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作品原则上以3-5分钟为宜,用Mp4格式封装,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10—15Mbps,帧速25每秒帧,音量大小正常,清晰,无爆音,无杂音。

(三)作品奖励。报送作品经评审专家小组审定后,对入选的优秀微视频作品,活动办公室将向制作方支付1000—2000元的片酬,并且县委宣传部将在全县范围内运用电视台、互联网、移动终端、社会宣传平台等进行全媒体宣传推广。对浏览率高、评论与转发量多、社会反响好的作品,酌情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并积极向省、市委宣传部推送,作品一经采用,在综合考量其艺术性质和制作投入的基础上,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将支付一定的片酬和奖励。

(四)作品报送。团体和个人制作的微视频作品,向县委外宣办报送,邮箱:tydwxc@163.com ;电话:6206689 (邮件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摆上重要位置,把组织实施本工程作为加强网络文艺创作、宣传河南、推介安阳、展示汤阴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作为文艺工作和外宣工作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一切有创作实力的团队和个人积极参加,调动一切媒体资源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积极推荐和报送优秀作品,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工作合力。

(三)确保效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微视频创作的指导把关,切实增强精品意识、提升作品质量。要关注群众反响、把握观众需求,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