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暨法治乡村建设动员会
发布:于佳星  来源:县委宣传部  时间:2019-09-17 15:25:09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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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暨法治乡村建设动员会在县职教中心演播大厅召开。县领导宋庆林、贾晓军、姚晓林、姬卫军、刘建勋、张凤龙、王威、张林庆、卢福、苏洪涛、王子栓、乔江及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负责同志,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民调主任,普法志愿者代表和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召开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全面依法治县和乡村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县域治理“汤阴模式”。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理解把握全面依法治县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什么是法治。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只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要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建设新时代自信自豪幸福汤阴美丽家园,必须着力构建与之相适应、健全的制度规范,努力打造与之相配套、协调的社会治理环境,使法治成为整个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成为塑造城市文明的刚性力量。要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县必须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汇聚起建设法治汤阴的磅礴力量。

二要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县域治理体系。要以自治增活力,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县情、体现时代特征、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顺民意、借民力、用民智,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做到治理为了群众、治理依靠群众、治理成果由群众共享。要以法治强保障,培育群众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营造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要以德治扬正气,将德治融入乡村治理,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教化,用文化和情感引领支撑自治、法治,培育良好的道德生态,引导群众形成“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要着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三治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三治的融会与贯通,形成以自治内消矛盾、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治理新格局。

三要充分发挥多方面主体在县域治理中的积极能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基层群众工作体系;围绕基层党组织构建“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强化党员的表率作用、法治思维,持续提升党性和道德修养,提升村“两委”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乡村治理水平,潜移默化地促进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重司法成为群众的基本价值取向。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作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让群众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受益者、最积极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会议宣读了《中共汤阴县委、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公安局、司法局、瓦岗乡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落村党支部书记发出创建“民主法治村”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