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是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民生问题。我县为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惠及千家万户,让农民看病感受到从“有保障”到“更好保障”的温暖,今年,我县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保障工程,通过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增加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实施大病保障再补偿等举措,最大限度地降低我县参合农民患者经济负担。
12月15日,虽已进入隆冬季节,但我县新农合大厅却让广大参合农民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家住伏道镇的农民张冬玲对此深有体会,她告诉笔者: “几年前患上尿毒症,现在最怕的就是去医院,每个月都要花4000多元做透析,一年下来要花费5万多元,农村人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这个家快被我拖垮了。自从参加了新农合医保,现在每次治疗能报销3000多元,个人承担七八百元就可以了。新农合可真是帮了俺大忙了!”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解决农民群众 “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充分沐浴在 “新农合”的阳光下,我县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举措: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县农民个人缴费仍为60元,但财政补助进一步提高,年度补偿封顶线由201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由2013年的15种增加到39种;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5万元以上的参合患者,实行分段按比例补偿,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对农村儿童重大疾病进行转诊救治,给予新农合补偿及医疗救助。
如果说张冬玲的大病保险是 “有保障”,那么对动辄花费十几万元的大病来说,二次报销对病患家庭就是 “更有保障”。
今年8月份,现年60岁的马春希老人,因患脑出血先后在市、县人民医院、郑州一附院治疗,前后就医共花费19万余元。幸运的是,马春希老人这次住院赶上了我县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制度。 “父亲刚刚得病的时候,我们四处筹钱看病,光几次住院我们就花了20多万,好在新农合一开始先报销了10万多,二次又报销了1万多,大病 ‘双报销’确实给我们家减轻了不少负担。”马春希老人的女儿马保玲激动地告诉笔者。
我县实施的 “二次报销”制度是指就诊农民扣除新农合补偿及各项社会救助等第三方支付金额后,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再次进行补偿。根据这项政策,我县住院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自付费用可报销部分累计1.5万元以上可再获“二次报销”。今年10月1日后符合大病保险政策,转诊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的病人,本年度的住院费用新农合补偿及大病保险补偿实行同步结算。
据了解,2014年我县参加新农合农民达到395635人,参合率达99.8%。截止10月底,全县共审核补偿结算847749人次,累计支付补偿金11677.5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88.11万元。农村居民住院补偿累计超过10万元有3人,超过17万元有1人。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有217人受益,新农合补偿金额为218.3万元。
“新农合政策作为我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深受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我县自开展这项工作以来,经过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目前已进入稳定运行阶段。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我县新农合不断扩大群众受益面,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先后对报销封顶线进行了提高,对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进行了增加,实施了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通过这些新措施的实施,实现了我县参合农民看病从 ‘有保障’到 ‘更好保障’的转变。”县新农合办公室主任张志杰如是说。(郑 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