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乐带队莅汤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王庆华 王慧敏 李扬 李庆龄 郭凡 杜鹏  来源:县委宣传部  时间:2019-05-21 10:35:25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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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县领导陈志伟、靳东风、宋庆林、刘明强、高峰、杨哲、索兰平、侯志军、于建川及市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在菜园镇双石桥段,李公乐一行认真查看汤河南周流至双石桥段治理、汤永河治理工程建设情况,现场听取永通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展情况汇报。李公乐强调,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有力有序推进生态治理工程。要严查严控河道排污口,彻底封堵河道污染源。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李公乐详细了解建设运行情况后指出,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检查组一行沿着汤河实地了解汤阴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只见经过黑臭水体整治后的汤阴县域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李公乐在调研中强调,要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周边环境,提升县城品位,为百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对资料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与人大代表、一线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此次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活动,目的是通过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要深刻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讲政治的态度来看待水污染防治问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战略,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检查组指出,今年是水污染防治关键一年,要清醒认识我市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下决心解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和垃圾收集处理等突出问题;要增强法律制约,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准确把握,抓好法定职责的贯彻落实,对照法律查找和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运用法治力量守住绿水青山;要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倒逼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升级,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切实担负起水污染防治工作重任,科学谋划,统筹治理,扎实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落实;二要夯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各县(区)联防联控,在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人防、技防相结合上下功夫,形成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三要创新作为,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大引水力度,加快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持之以恒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四要加强宣传,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要不断提高全社会“一法一条例”知晓率,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和治污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紧盯问题,突出重点,立行立改,依法推动水污染突出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整改工作督查,持续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法律执行到位。对于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典型经验、工作亮点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形成书面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