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汤阴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第9次上调,全县7834名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416万元,人均增资177元,平均工资达1650元。
今年3月份,根据豫人社养老【2013】17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汤阴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适当倾斜主要是对年龄偏大人员、具有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这四类人员再适当增加。
3月1日,汤阴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安排专人加班加点做好退休、退职人员的增资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代发银行联系。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调整到位,并发放至退休人员手中。(周会英 杜庆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