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人社失业〔2016〕1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通过实地调研其经营场所方式,确认其实际经营情况属实,现将拟拨付下岗失业人员王丽霞、魏国民两人一次性创业补助金及按照文件精神一并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7日
监督电话:0372-6213193
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