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责无旁贷应当带头执行、做好表率。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特致信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以身作则,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的表率作用,带头执行移风易俗要求和殡葬政策规定,遗体坚决火化,文明节俭办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严禁封建迷信、奢侈浪费、借机敛财。同时加强对亲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反移风易俗和文明殡葬的行为。对于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维护民族感情。
二、文明节俭办丧,节地生态安葬。我县全区域均为火葬区,除国家政策规定特殊情况外,遗体必须实行火化,火化基本费用1200元已实行财政全额补助。遗体火化后,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禁燃禁放规定,缩短办丧时间,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提倡以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骨灰安葬倡议使用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倡导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将更多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人民。
三、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要弘扬孝老敬亲的传统美德,树立百善孝为先、厚养薄葬理念。亲人在世时多照护,在生活上关心、身体上照顾、精神上陪伴,弘扬人间至善。待亲人过世后不做“虚孝敬”的行为,操办丧事不盲目攀比,做到丧事简办,不使用大花圈、超大花圈和超豪华丧葬用品,减少鼓乐队和祭祀品数量,弘扬“祭而丰不如养之厚”,在全社会形成厚养薄葬新风尚。
四、遵守丧葬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操办配偶和直系亲属丧葬事宜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备,未按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的,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公职人员本人去世后其遗属未按规定办理丧葬事宜的,所在单位不得向遗属发放丧葬费、丧葬补助等费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丧治丧情况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查处党员、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在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殡葬新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破陈规陋习,扬殡葬新风,共同为建设美好汤阴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汤阴县殡葬改革工作有奖举报方式
汤阴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
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汤阴县殡葬改革工作有奖举报方式
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进一步弘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群众全员参与的文明殡葬新风尚,现就我县违反殡葬改革工作规定设置有奖举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不按政策火化,不按规定治丧,不按要求安葬,搞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违反移风易俗和文明殡葬新风的丧葬行为。
二、举报奖励方式
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由丧葬事主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000元作为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三、举报方式
城关镇:0372-6203367;
韩庄镇:0372-6213642;
白营镇:0372-6481051;
古贤镇:0372-6311169;
菜园镇:0372-6351123;
任固镇:0372-6331002;
五陵镇:0372-6431023;
瓦岗乡:0372-6451139;
伏道镇:0372-6411108;
宜沟镇:0372-6371201;
县级举报电话:0372-622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