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汤阴博物馆征集文物的通告
发布:李杨阳  来源:文广新局  时间:2017-11-16 11:01:26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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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汤阴博物馆馆藏文物,全面展示我县“千年古县”“三圣之乡”的文化底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汤阴有关的文物。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历史文物:与汤阴历史(疆域)变迁、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实物、图片、史料等。如历史文献、圣旨诏书、名人著述、名人家谱、家传古玩、衣冠顶戴、家居用品、生产工具、抄本、信物、匾额、封赏、官玺、私印、碑碣、墓志等;

2.革命文物:与汤阴重大革命事件有关的实物、图片、史料等。如与汤阴革命有关的文件、捷报、传单、地图、照片、土地证、分单,党员证、工作证,汤阴籍、在汤阴工作过或牺牲于汤阴的革命先辈、烈士的荣誉证书、证章、参加重大战役的徽章,使用过的生产生活用品、遗物等;

3.现当代文物:反映汤阴民国时期、解放初期、改革开放初期生产、生活的实物、图片、资料等。如各类有价值的档案资料、老照片,工厂、作坊、金融商业门店的实物(老式机械、工具、产品、手工业品、货币、招牌、契约文书等),旧式交通工具(轿子、独轮车、自行车)、通讯工具(磁石电话机、拨号电话机、大哥大、BP机)、生活用品(四季服饰、炊具酒具、陈设摆件、老式留声机、收音机、录音机),各种农具、传统家具,各类艺术、民俗、游艺、娱乐类实物等。

二、征集方法

以接受捐赠为主,以借用代管和征购为辅。

1.社会捐赠:由汤阴博物馆发给捐赠者收藏证书,吸收为汤阴博物馆之友首批会员,享受相关待遇。

2.借用展览:博物馆展览陈列确实需要,而文物持有人又不便捐赠或不便出售的,由汤阴县博物馆借用该文物进行展览陈列使用,借用期限为三年以内。该文物所有权仍归原主,借展到期,原物归还。

3.作价收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和民俗文物,由博物馆作价收购。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建峰    

征集热线:0372—6221220 6256350

联系邮箱:hntyb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