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汤阴县县城公共供水居民水价(水费)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18年7月6日, 汤阴县政通路粮食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志刚 个体工商户
王和顺 企业职工
王艳丽(女)企业管理人员
付爱国 城镇居民
刘喜英(女)退休职工
李 昱 教育工作者
张双英(女)公益性岗位
2、经营者参加人
候培良 汤阴县自来水公司 副总经理
3、专家学者
王永凯 住建局供排水中心
丁玉杰 汤阴县广播电视台
4、消费者协会
薛国清 汤阴县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5、人大代表
苏海金 县人大代表 律师
6、政协委员
张俱成 县政协委员
7、相关部门
陈 哲 县政府法制办
张东飞 县财政局
(二)旁听人员
魏 里 崔文庆 冯 彬 李小静(女) 袁 方
刘保云(女)李秋玲(女)索小飞 孙 磊 赵 林
(三)听证会听证人
刘柏旭 王海科 杜海宾 张文斌 蒋琳琳
三、听证要点
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自来水公司进行成本监审,供水成本为2.72元/立方米(不含税)。
(一)居民水价调整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 立方米,上调0.94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 立方米,上调1.00元/ 立方米。
上述均为居民净水价格,不包含国家政策性收费 (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调整
为促进和加强环境保护,国家政策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水由0.65元/立方米于年底前上调至不低于0.85元/立方米。
咨询电话:6208108
联 系 人:张文斌 伦振亮
特此公告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