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县城公共供水居民水价(水费) 改革调整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发布:张文斌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18-06-21 17:21:27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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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汤阴县县城公共供水居民水价(水费)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18年7月6日, 汤阴县政通路粮食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参加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志刚 个体工商户

王和顺 企业职工

王艳丽(女)企业管理人员

付爱国 城镇居民

刘喜英(女)退休职工

李  昱 教育工作者

张双英(女)公益性岗位

2、经营者参加人

候培良 汤阴县自来水公司 副总经理

3、专家学者

王永凯 住建局供排水中心 

丁玉杰 汤阴县广播电视台 

4、消费者协会

薛国清 汤阴县消费者协会 秘书长

5、人大代表

苏海金 县人大代表 律师

6、政协委员

张俱成 县政协委员

7、相关部门

陈  哲 县政府法制办

张东飞 县财政局

(二)旁听人员

魏  里 崔文庆 冯  彬 李小静(女) 袁 方

刘保云(女)李秋玲(女)索小飞 孙 磊 赵 林

(三)听证会听证人

刘柏旭  王海科 杜海宾 张文斌  蒋琳琳

三、听证要点

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自来水公司进行成本监审,供水成本为2.72元/立方米(不含税)。

(一)居民水价调整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 立方米,上调0.94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 立方米,上调1.00元/ 立方米。

上述均为居民净水价格,不包含国家政策性收费 (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费调整

为促进和加强环境保护,国家政策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水由0.65元/立方米于年底前上调至不低于0.85元/立方米。

咨询电话:6208108 

联 系 人:张文斌  伦振亮

特此公告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