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英因保管不善,将201300165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全英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