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对城市照明亮化节能管理要求,现对全县范围内的路灯及亮化设施亮灯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路灯
(1)主城区(中华路-铁东路-乾坤大道-精忠路)双侧亮灯时间为日落—21:30,单侧亮灯时间为21:30—1:00、4:00—日出。剩余区域均为单侧亮灯时间为日落—23:00。
(2)中华路调整为22:00后单侧亮灯。
(3)集聚区:人民路(高速口-白营)、精忠路(高速-汤伏路)、众品大道、汤伏路、兴隆路等五条路段17:30-22:00双侧亮灯,22:00后单侧亮灯。剩余路段均17:30-22:00单侧亮灯。
2、城区楼体亮化、老城区道路亮化及汤河两岸亮化调整为周五、周六开灯的节假日模式,亮灯时间为18:30-22:00。
通过调整路灯及亮化时间,推进了路灯照明节能降耗工作,对提高全县路灯设施健康运行水平和亮灯方式合理性,延长照明路灯和亮化灯光光源电器的使命寿命,确保夜间市区道路照明美观均匀和高效节能等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