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程序,鑫达劳务(安阳)有限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审批条件,准予其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行政 相对人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许可 事项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号 |
许可有效期 |
鑫达劳务(安阳)有限公司 |
91410523MA9NN15A65 |
李凡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职业中介活动 |
(豫)人服证字〔2023〕第0523000213号 |
2023年3月30日至2028年3月29日 |
监督电话:0372-62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