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张贾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汤阴县中张贾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完成,现通告如下:
一、中张贾水库概况
中张贾水库位于汤阴县城西4公里处,汤河干流上,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养殖、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大坝上游是汤河水库,下游为部落水库,大坝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91.3平方公里,其中汤河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62平方公里,汤河水库与中张贾水库区间的流域面积29.3平方公里。水库下游有汤鹤铁路、京广铁路、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交通设施,省道S302公路穿越大坝,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二、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1.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包括:
(1)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
(2)主坝下游坡脚外:小型水库50米;
(3)山丘区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平原区两坝头外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200米延长线之间;
(4)沿库岸迁赔高程线以内;
(5)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50米。
2.水库大坝根据安全需要,划定保护范围,包括:
(1)主、副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
(2)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内。
三、汤河水库管理范围划定表
水库 名称 |
水库 等级 |
库区管理范围线 |
库区保护范围线 |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线 |
水库大坝保护范围线 |
||
库岸迁赔高程(米) |
其他标准 |
设计最高洪水位(米) |
大坝长度(米) |
距坝脚距离(米) |
距坝脚距离(米) |
||
中张贾水库 |
小型 |
95.00 |
96.16 |
230 |
50 |
350 |
注: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
四、中张贾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示图
公示图附后。
五、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2.在堤身、渠身上垦植;
3.围库造地、库区炸鱼;
4.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砂、建窑、开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者管道上开缺、阻水、挖洞;
5.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6.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水库管理范围的边界设立界桩、界牌,告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沿水库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汤阴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