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社会公益”活动的意见
发布:旅游局  来源:旅游局  时间:2018-06-08 17:40:36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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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旅游业在脱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汤阴县旅游局关于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县旅游局决定实施以“旅游+社会公益”模式,汇聚爱心助力精准扶贫。发起“帮扶一个贫困户,汤阴景区任您游”旅游精准扶贫大型公益爱心活动,带动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自愿帮扶。具体实施条件如下:

一、企业或个人连续5年面向我县贫困人口捐资在3000元以上或一次性捐资在15000元以上,企业法人或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享10年免费游岳飞庙、羑里城景区。

二、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劳动力1人以上就业,并实现贫困户

成功脱贫的,企业法人及直系亲属可享10年免费游岳飞庙、羑里城景区。

三、获得县级以上扶贫方面表彰的优秀扶贫干部、优秀帮扶责任人和脱贫典型,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享10年免费游岳飞庙、羑里城景区。

四、直系亲属指父母、妻子(丈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