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艳、郭建杰因保管不善,将Y1200976号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建杰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