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5〕236号)、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种植业)50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个。
报名和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办公电话:0372-6222522
具体遴选办法见附件。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3日
汤阴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为我县提供先进的农业科学新技术、新品种,通过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以及示范带动,提升粮油生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遴选方案:
一、基地遴选条件
1、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自有、租赁、合作的试验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农业基础设施完备,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全县领先水平。
3、基地在县内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5、基地负责人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领导能力。
二、基地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单位或个人向汤阴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标明办公场所面积、观摩培训能力、基地面积、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见附件),经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考核遴选认定,认定后统一悬挂“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遴选办法
根据申报的基地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专家和相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认真遴选,确定初选基地单位,然后由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并在公共场所公示5日。
四、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农业科研示范农场、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种植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等,建设“汤阴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
五、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员职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
3、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的观摩基地、科技培训基地。
六、示范基地的权利
1、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及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2、优先安排农业部门的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优先应用新技术、新品种;
3、组织展示各种新技术新品种,为基地周边群众提供良好的示范带动;
4、基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可以优先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的各种农业科技培训。
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基 本 情 况 表
基地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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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姓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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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姓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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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共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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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对接经营主体 |
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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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及年限 |
主要设施设备种类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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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仓储、培训教室情况及面积 |
沟渠路数量或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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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的科研教学单位或创新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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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成 |
专家组长 ;专家组人员数: 名,其中:正高 名、副高 名,中级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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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运行经费来源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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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示范技术成果 |
技术成果数: 项,其中新品种 个、新技术 个、新产品 个、新工艺 个、新模式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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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推介及技术培训次数及时间、人员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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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民教育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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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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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次数及媒体、时间、版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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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郑重申明:
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汤阴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方案
为顺利完成汤阴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面向全县涉农乡(镇)办,以5个区域站为依托,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坚持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作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内容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以科技示范主体“学习、创业、辐射带动”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觉悟高、技术好、带动性强的科技示范主体,将其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为我县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示范主体遴选
(一)遴选标准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加县级农业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
2、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效益高,示范带动作用大。
3、积极配合县乡农技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优先推荐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4、服从项目的总体安排。
(二)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示范主体填写《汤阴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向所在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2、乡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审查,核实申请人相关资质,签署意见,择优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
4、由农业农村局与科技示范主体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书,并登记造册备案。
(三)遴选数量
根据主导产业,统筹谋划科技示范主体全区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区域)站对接服务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全县遴选培育5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种植业)。
(四)科技示范主体享有权利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和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和试验、示范项目;
3、可优先享受项目中的物化补贴;
4、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科技示范主体履行义务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服务承诺书;
2、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3、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及时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的有关信息,做好农情调查、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工作,下载使用“农技推广APP”,记录农事信息;
4、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10户以上一般农户使用新品种、新技术等各项农业技术。
附件1:汤阴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种植业)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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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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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 |
种植类型及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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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亩) |
带动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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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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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家庭农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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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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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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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盖章) |
乡镇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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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