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行因保管不善,将2017001175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行
2019年12月30日